税费比例占房价四成多
十委员连夜递“减费”提案
有媒体报道,3月8日下午,十位全国政协委员来到北京市朝阳区一个名为东区国际的小区,就该小区房地产商在房地产开发环节的费用进行实地调研。十位委员此次调研的目的,是为了印证他们即将提交给全国政协的一份联名提案———《关于减少政府收费环节遏制住房价格上涨的建议》。
这份联名提案的第一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王超斌表示,这次在北京东区国际实地调研的数据,与他们此前取得的河南、四川、江苏、安徽等地房地产开发的费用成本构成基本吻合。
3月8日晚间,在向十多家媒体公布了提案内容和调研结果后,王超斌等委员连夜将这份联名提案提交给全国政协。
王超斌等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目前我国住房价格居高不下,从供给的角度看,一个重要原因是住房开发过程中政府收取的税费环节过多,造成房地产开发成本过高。
委员们在调研各地房价飙升的原因时了解到,各地政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征收的费用,除了土地出让金和双重配套费外,还要收取蓝图审查费、防雷检验费、防震检测费、绿化费、墙改费、施工放线费、规划设计费、人防费、文物勘探费、施工合同鉴证费、预算审核费、工程造价咨询审核费、质量监督费、土壤氡气检测费、室内空气检测费、政府价格调整基金、劳务咨询费、职工培训费、安全施工措施费、散装水泥推广费、预售许可证服务费、房屋面积界定费、房价审查服务费、管线综合竣工图设计费、电力委托费等多达50余项,涉及25个部门,这些成本约占到房价的15%至20%。
这份提案指出,除了这些收费外,政府还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征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十余项税负。经过统计,这些税负成本约占到房价的15%。
各种收费加上税收,每年来自房地产行业的税费,约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30%至50%,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王超斌委员举例说,江苏省在2006年一季度仅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两大行业就缴纳土地税91亿元,这两大行业的税收占到江苏省地方财政收入的35%。如果算上各种收费,那么这个比例更上升到50%以上。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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