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基于对社会治安稳定的考虑,来自公安系统的杨梅喜代表谈到被忽略的社区矫正工作感到忧心忡忡。他说,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利用社区矫正改造罪犯已达到70%以上。
杨梅喜代表说,社区矫正是一种促进符合条件的罪犯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然而,在我国实际运行中却存在不少问题:开展社区矫正,涉及公、检、法、司、监狱、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编办、人事、工、青、妇等十多个部门,其主要责任单位是司法部门。但是,由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力量不足,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很少见到,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要么难组建,要么难坚持,集中教育培训、定期谈话、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公益劳动等矫正工作很难落实,在一些地方社区矫正流于形式甚至连必要的形式都没有。
对这个问题,杨梅喜代表建议各级综治部门高度重视,从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为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矫正、不良行为矫正提供有利条件,为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困难、生活困难出实招、见实效,切实达到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实现以社区平安和谐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本报记者 刘 宇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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