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3月13日电(记者王艳明)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甘肃省消协13日邀请百名专家学者、企业和消费者代表举行“消费与责任”论坛,并就此主题展开探讨。
甘肃政法学院副院长刘晓霞认为,世界消费权益保护运动大致经过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政府部门行政保护和社会保护三个阶段,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已进入第三个阶段,在继续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政府行政保护的同时,应加大社会保护力度,动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自觉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中国联通甘肃分公司副总经理杨仲荣认为,作为企业,就应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
消费者代表田敬峰认为,消费者永远要做消费者维权的第一勇士,企业、商家要主动承担消费者维权的义务,在消费者维权时,政府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
甘肃省消协秘书长刘兴斌认为,改善消费环境,是整个社会的各个主体成员都应树立一种责任意识,同时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也非常重要。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8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举办此次论坛是今年甘肃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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