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专供新民网:委员建议停用“中华”“中南海”烟草商标
中国政府已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
全国政协委员安家瑶建议,尽快按《公约》规定改变烟草制品包装停止使用“中华”、“中南海”等代表国家、民族形象的品牌商标
新民网北京3月14日电(两会特派记者 江跃中 潘高峰)中国政府已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根据约定,中国将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低焦油”、“柔和”不得使用
昨天(13日),记者在安家瑶委员的有关提案上看到,《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包装内容作出了新规定,主要有:烟草制品的包装和标签上应包含国家当局所规定的有关烟草制品成分和释放物的信息,不得使用对其危害产生虚假、误导或欺骗印象的标识或词语,也不得使用能让人觉得某一种烟草制品危害较小的标识或词语,如“淡味”、“低焦油”、“柔和”、“超淡味”等。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还规定,烟草制品的任何外部和包装和标签上,都要带有说明烟草使用有害后果的健康警语或警示图形,警告标识应占有包装主要可见部分面积的50%以上,最少不能低于30%。警告信息应该是国家主管当局批准的,大而明确清晰的,可以轮换使用的。
出口香烟有“骷髅头像”
据安家瑶委员透露,目前很多烟草企业在国内销售的香烟没有明确的警示包装,但他们出口到其他控烟缔约国的香烟,如“中华”、“中南海”等代表民族形象的香烟包装内容上,却有“腐烂的肺部、骷髅的头像、漆黑的牙齿,腐烂的脚板”等可怕的图像。
安家瑶委员建议,如果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中国政府能实际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就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要求所有烟草制品生产者,必须限时实现包装上警语所占有面积达到主要可见部分的30%以上,警示标识语言要简洁明确,图案要清晰醒目,给人深刻印象。应该尽快停止使用“中华”、“中南海”这样代表国家、民族形象的品牌商标。
烟草制品包装上,不得再出现“低焦油”、“淡味”、“柔和”、“超淡味”等这类诱导消费者放松对烟草危害警惕的虚假描述用语。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应课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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