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
最新消息 |
·[经济] 温家宝:今年恐是经济最困难一年 美元贬值何时见底 ·[台海] “入联公投”得逞将改变台湾大陆同属一中现状 ·[西藏] 同达赖对话的大门始终敞开 灭绝西藏文化是谎言 ·[副总理] 李克强:拥有博士学位的最年轻副总理(图) ·[副总理] 回良玉:“农”副总理促成一号惠农文件(图) ·[副总理] 张德江:大省执政经历丰富的副总理(图) ·[副总理] 王岐山:善解难题的“救火队长”(图) ·[新面孔] 国务院组成人员14张新面孔 于幼军未现表决名单 |
两会视频 |
|
两会热点 |
|
两会图片 |
|
媒体合作 |
|
新闻排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