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王薇)最近,网上一篇有关“七旬老太诊所镶牙致癌”的文章引起人们的关注。3月14日,该篇文章提到的北京京典口腔诊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鉴定申请,以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网上的文章说,今年75岁的一位老人2007年7月到北京京典口腔诊所镶牙,在试戴假牙的过程中老人牙龈出现不适,京典口腔的医师几经调整处理,并嘱咐老人尽量少戴假牙,但红肿疼痛现象并未消失,京典口腔随即为老人联系到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检查。经医生取活检做病理检查,11月确定为早期牙龈鳞癌,随即实施了切除手术。由于手术及时,没有出现癌变转移的情况。但切除肿瘤给患者的面部造成一定损伤。对此结果,患者家属认为是在京典口腔镶牙所致,因此要求京典口腔赔偿手术治疗费用及镶牙费用。
京典口腔总经理黄雅芬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此前诊所曾多次主动与患者家属沟通,希望按照国家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鉴定、处理,但患者不接受。“我们始终认为正规的医疗鉴定是解决这一纠纷的最好途径。京典已经向所属地区卫生部门咨询,准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颌面外科副教授彭歆,他是老人的经治医师。彭歆说,老人是京典口腔介绍来的,初次检查时局部已经出现溃疡,经问诊得知,老人曾在京典镶牙,由于感觉不舒服,京典的医生给调整过几次,但牙龈反复红肿疼痛。医院马上安排给老人取活检做病理检查,最终确诊是早期牙龈鳞癌。
当记者问到是否是镶牙导致癌细胞生成时,彭歆回答,癌症一般由多因素致病,目前医学界尚不能确定癌症的诱因。
京典口腔总经理黄雅芬说,诊所从开业伊始,就给所有从事医疗服务的人员投了保,一部分是医疗责任险(包括精神赔偿)30万元,另外还有附加险24万元,加起来最高赔付额度达到了54万元。黄雅芬介绍,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和纠纷,患者只要去合法的医疗事故鉴定单位进行相关鉴定,拿到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书,便可要求保险公司根据条款进行赔付。“这次由于患者不愿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以我们决定主动申请鉴定。”黄雅芬说。
据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来,卫生局接到由医疗机构提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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