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顺,1950年2月生,河北秦皇岛人,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年6月,任山西省委书记。2008年1月22日,在山西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记者专访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
记者:您一贯重视、支持、关心检察工作,去年8月22日,您专程到山西省检察院看望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代表和省检察院全体干警,与大家亲切座谈。今年1月9日,您又主持召开山西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省检察院工作汇报,并对检察工作提出殷切希望,使全省检察干警备受鼓舞。
您对当前山西检察工作有什么样的印象和评价?
张宝顺:近年来,山西省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山西、致力求真务实的总体要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工作中作出了不懈努力,为山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广大检察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实践证明,我省的检察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忠于职守、勇于奉献、能打硬仗的队伍,省委对检察工作是满意的,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是认可的。
记者:您多次强调,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根本目的。您认为检察机关在维护人民权益方面应如何进一步加强?
张宝顺:检察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必须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公正执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满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全面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维护公平正义、加强队伍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进步的着力点,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要更加重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更加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使当事人“胜败皆服”、案结事了;要更加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凡是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都要公开办事制度,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把检察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到促进和谐、惠及百姓上。
记者:山西正处于转型、跨越、崛起的关键时期。您认为山西检察机关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应该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张宝顺:我希望全省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来思考、谋划和部署,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研究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创新工作举措,始终做到心中想着大局,工作着眼大局,主动服务大局。
一是希望检察机关当好国家安全和北京奥运会的保卫者。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工作预案,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盗一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确保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二是希望检察机关当好科学发展的促进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集中整治斗争,集中查办发生在煤焦领域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官煤勾结、权钱交易特别是为违法非法开采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以及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职务犯罪,同时,要深入查办发生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希望检察机关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依法打击侵犯人民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是希望检察机关当好和谐山西的建设者。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健全治安防控体系,抓好对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和谐山西建设中发挥检察机关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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