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回答“工资不见涨”问题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傅汉荣、韩平、王雷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昨天就“维护职工权益情况”接受了中外记者集体采访。他表示,从两个月多一点的时间来看,《劳动合同法》的整体实施情况是比较好的,在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已经“明显显现”。
据张鸣起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虽然才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原来存在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已经有了根本改变。目前,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已经达到了80%—90%。广东省总工会、省委办公厅、省社保单位的调查显示,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0%,个别城市达到了95%以上。
对于《劳动合同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单位采取劝说职工辞职”、“将职工转为劳务工”等问题,张鸣起认为主要是一些人误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认为它又回到了过去的“铁饭碗”,是一种终身雇佣制的合同,从而采取了一些规避措施造成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双方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并不是终身雇佣制。”张鸣起说,“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管理和解除的条件上,与固定期限合同是一样的,这项制度实际上是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确立的。”
当有记者谈到“近两年物价飞涨,唯独不见工资涨”的问题时,张鸣起指出:“目前工资没与经济发展同步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是由企业单方面决定的。应该采取工资集体协商的办法,这是一些市场经济国家解决企业工资问题的一个通行的做法”。张鸣起表示,我国的法律———《劳动法》和《工会法》其实也确定了这一制度,即企业可以由职工代表或者是工会与企业一方就工资问题进行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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