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记者岳德亮、李亚彪)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台州市主委陈海啸呼吁,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的立法工作,避免社会救助停留在“纸上谈兵”。
目前,一种司空见惯的情况是,老百姓一旦面对突然事件和陷入生活困境,依靠的往往是人们良心发现而进行的有限施舍。
当发生自然灾害有大批灾民需要救助的时候,更高层次的应急救助才起动。陈海啸代表认为,来自民间个人的救助,是令人感动的;同时,也是偶然的并且是十分脆弱的。由于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贫困人口的救助没有走向法制化,得不到法律的保障。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社会救助形成约束,使得社会救助成为口头上的“大道理”。
“我们需要的不只是一些好心人的"施舍",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的"施恩",我们需要的是法律的基本保障。”陈海啸代表认为,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在宪法的保护下,自然而然地,或者是理所当然地处在一个社会救助的系统中。社会救助制度作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困难群众的福音,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陈海啸代表建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应该加快制定社会救助法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确立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要确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同时确立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基础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
同时,要通过立法明确将社会救助事业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各级政府对社会救助资金的财政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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