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
热议表达权
据新华社电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作为四项民主权利中的重要一项,民意表达渠道的便捷、畅通,对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如何保障公民的表达权,让民意“直通车”跑得更快,行得更远,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浦东新区代区长李逸平说:“扩大群众表达权,关键是要建立健全群众表达机制,并使之成为制度。尤其是在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群众最关心的一些公共决策过程中,必须给群众表达以畅通而有效的渠道。”但是,也有一些代表坦陈,在畅通表达渠道、认真倾听民意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不畅的问题?李文慧代表认为,主要是少数干部没有摆正自己和群众的关系,对倾听、解决群众诉求重视不够、要求不严,一旦出了问题,要么往上推,要么往下卸,多数情况下责任追究不到位。现在很多地方信访局只有批转和调查的权力,没有解决问题的手段。不能多个部门“放火”,一个信访部门“灭火”。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说,就立法工作而言,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越多,表达得越充分,法规的科学性就越强,法规的群众基础就越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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