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潍坊3月18日电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08年度我市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最高4710元/月,最低943元/月的标准确定。
据工作人员介绍,职工本人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最高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最低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入。
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7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8844元,月均1570元。因此,2008年度我市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最高4710元/月,最低943元/月的标准确定。退休费计发基数为1570元。
按照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缴纳,缴纳比例为20%,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本人缴纳8%,其余由业主缴纳。2008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41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570元/月。
退休人员2008年度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入基数,以2007年统筹基金支付的月均养老金为标准进行计算。
据了解,今年市直单位社会保险年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市直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8日,3月19日至28日为单位上报表格时间。表格由单位自行打印,填报内容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职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字的,可由单位专管人员或劳资人员代签,但必须通知职工本人认可)。因填报不实或未经职工认可出现问题的,由所在单位承担责任。在职职工逾期不报的,将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按上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的110%予以调整。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市直参保职工,凡身份证号码不是18位的,务必上报其升位后的新号码。在职及机关事业、上属企业的参保职工,由单位在年报表中修改后转入社保系统,同时书面上报这部分职工的姓名、修改前后的号码、医保卡号等基本情况,由市社保中心确认后办理医保卡修改手续。(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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