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勇代表:“阳光”是最好的司法防腐剂
据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李钧德) “为什么有些案子判得没有问题,当事人却一个劲地上访?原因是审判公开制度落实得不够好,审理活动的透明度不高。”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呼吁各级法官要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提高司法透明度。
张立勇说,在司法实践中,他发现了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法院审判过的案子,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但当事人就是不认可,从而造成了大量的涉诉上访事件。经过调查,张立勇代表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开化、透明度不够,老百姓不了解案件办理的过程。另一方面,个别法官在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败坏了法官的声誉,使得法院的公信力受到影响。
“公正一词通常被人们理解为公平、正义,实际上公正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即公开的正义。正义只有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并且认可了,这种正义才是一种实现了的正义,不然就是仅仅停留在审判庭中的正义。”张立勇代表说,审判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只有坚持公开、透明,才能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真正做到胜败皆服。
张立勇代表说,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司法公开还流于形式,突出的表现就是在现行的司法审判活动中,许多法官害怕、回避甚至拒绝媒体记者的采访,绝大多数案件也不能做到当庭宣判,旁听者不能马上知道判决结果,无法判断审判是否公开。另外,判决书不公开,不方便人民群众查阅,不允许对判决文书进行评述和监督,也大大限制了公开对司法公正的促进作用。
张立勇代表表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人民法院应该坚持“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法官审案,只要是法律规定可以公开的,就应该公开开庭审理,不仅让老百姓旁听,也可以让电视、网络等进行转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功能。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也可以考虑判决书上网公布。同时,要让法官深入到农村、工厂等地方去开庭,让当地的村民、工人都来旁听。这不仅使得审判公开化,加大对法官的监督力度,对老百姓来说也是一种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
据张立勇代表介绍,目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专门制定并下发审判公开的决定,只要法律允许公开的,都要公开审判、公开审理。与此同时,他们于今年初专门召开了会议,提出建立廉政建设巡视制度,强调法官必须清正廉洁,清正办案,以清正廉洁的形象树立在全省人民面前,真正做到公正、公道、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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