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评价,是指对院校教学工作状态和水平进行的综合性质量评估活动,是教育评价的主要形式。现代教育评价起源于西方,“评价”的英文原文是Evaluation,也可以翻译成“评估”。我军院校一直把这项工作称为教学工作评价。
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提出了教育评价的概念。70年代以来,高等学校教育评价在欧美各国迅速发展,已成为国际高等教育管理的共同做法。一些发达国家军队院校也开展教学工作评价,如美国西点军校等4所学历教育院校,纳入全美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参加全美大学排行榜。
我军院校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展教育教学评价研究论证工作。1986年6月,中央军委颁发的《关于军队院校教育改革的决定》中提出,“要逐步建立教育评估制度”,总部机关对各类院校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先后颁发了《军队院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等5种评价方案,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2004年11月,总参正式颁布《院校教学工作评价规定》,标志着军队院校教学工作评价步入正规化、法制化轨道。2006年2月,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下发通知,明确了各院校参评年度,军队院校的全面普评阶段正式开始。
2005年以前,军队院校的教学工作评价属选优性质,即受评院校在多年自评建设的基础上,认为已经达到优秀水平时才申请评价,达不到的还可随时退出,所以2005年以前评价的13所院校都是优秀。2006年开始普评,不管受评院校是否已经达到优秀水平,都要按计划参加评价。因此,出现了3优5良的结果,在全军院校产生了很大震动,引起了强烈反响。
开展教学工作评价,进一步强化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明显提高了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从这几年总部和大单位组织的多次教学质量检查考核情况看,已经通过评价和正在准备评价的院校,成绩大都处于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