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中心讯 哈尔滨工程大学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办和省委高校工委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计划》提出了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方针: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形势,遵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条例》的基本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继续坚持“项目牵引、创新推动、中心跨越、全面升级”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针,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内涵建设、促进内涵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实施“一提三优”工程、推进“四大战略”和“六大体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入中心,突出重点,强化特色,整体推进,努力使文明创建项目发挥更大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发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促进学校整体发展和推进重点工作上的重要支撑作用。
《计划》明确了今年精神文明的建设目标:继续推进校内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重要动力、实现和谐校园目标的重要标志,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层次,拓展文明创建领域,扩大文明创建覆盖面,强化文明创建实效,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力争晋升国家级文明单位。(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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