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飞天系”资金链开始“绷紧”时,邱忠保玩起了“乾坤大挪移”的把戏,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大肆挪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对各地子、孙公司进行违规贷款担保,从而套取大量的银行贷款。他还打着收缩战线发展主业的旗号,频频将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转让,借此套取了数目不小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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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三农”)4.96亿元资金被控股股东挪用案犯罪嫌疑人周军、陈剑等人涉嫌挪用资金罪、不按规定披露信息罪,已于去年11月2日在福州被提起公诉。根据司法属地管辖原则,主犯、原“飞天系”掌门人邱忠保所涉嫌的犯罪已移送上海警方合并起诉。截至目前,全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其中逮捕5人,取保候审3人,移送起诉7人;追缴资产近千万元,查封冻结资产3000多万元。
据了解,邱忠保在控制福建三农、ST龙昌、浙大海纳3家上市公司期间,把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以直接或间接形式违规占用三家上市公司资金总额达16亿元。由公安机关直接对“无赖控股股东”采取侦查措施,这在以前很少见。该案表明,那些掏空上市公司的“无赖控股股东”,将不只是受交易所谴责或罚款了事,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但有关人士认为,根据刑法,此类案件主犯最高法定刑期不超过7年。这种惩罚力度能否扼制此类犯罪,值得深思。
名噪一时的“飞天系” 邱忠保1964年出生在上海。1995年,他创立了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安飞天”)。在所谓“高人”的指点下,开始了“资本运作”之旅。
邱忠保首先瞄上了福建三农。在其运作下,2000年12月,福建三农原大股东三明市国资局、三明市财通公司和西安飞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由西安飞天收购了上述两家持有的福建三农20.67%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
之后,邱忠保又通过资本运作,相继入主中油龙昌、浙大海纳,形成了一个拥有3个上市公司、40余家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的“飞天系”,一跃成为国内资本市场的大鳄。邱忠保也在2003年、2004年连续登上由《新财富》杂志评选的富人榜,分列第56名和第144名。
空壳公司西安飞天是如何控股福建三农的呢?有材料显示,2001年5月,由邱忠保派出的原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办公室主任姚建敏串通姜炳华等6人,采取伪造股东授权书、虚构股东签名、重复登记股东登记凭证等手段,控制了福建三农股东大会表决权。之后,姚建敏、姜炳华还制造虚假的董事会纪要,并分别担任董事会董事长和董秘,从而为邱忠保实际控制福建三农、套取其有价值的资产进行变现辅平了道路。
邱忠保的“掏宝伎俩” 由于向资本市场扩张需要大量的现金,“飞天系”的资金链条开始“绷紧”。这时,邱忠保玩起了“乾坤大挪移”的把戏,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大肆挪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对各地子、孙公司进行违规贷款担保,从而套取大量的银行贷款。
当时,福建三农自查发现,公司的外埠存款和国债投资,实际上已被“飞天系”关联的10家公司占用,每家占用金额从1700万元到5500万元不等,总计金额达到3.05亿元,加上其他占用合计4.96亿元。浙大海纳、中油龙昌也未能幸免,分别被“飞天系”占用资金达3.22亿元、1.8亿元。
同时,三家上市公司还对“飞天系”关联公司进行了数额巨大的违规担保,加上直接占用资金,已超过了16亿元。此外,邱忠保还打着收缩战线发展主业的旗号,频频将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转让,借此套取了数目不小的现金。比如2003年1月,邱忠保就让福建三农控股的子公司福建汇天生物药业以4000万元收购了亏损企业河北龙昌药业95%的股权,而后者正是西安飞天旗下上市公司中油龙昌的子公司。
由于“飞天系”是邱忠保一人全资,他爱怎么决策就怎么决策。因此,他经营公司极不严谨,也极为霸道,常常几百万的钱从上市公司财务那里拎了就走,连领条、借据都不写,公司董事会、总经理、财务都成了摆设。
对于被挪用的资金去向,据邱忠保身边的人交代,部分被他用去堵窟窿,部分则被他赌掉了。邱忠保好赌,他不只是澳门赌场的常客,美国的拉斯维加斯、马来西亚的云顶经常能见到他的踪影。常常是满箱子去空袋子归,把经商好不容易赚来的钱都输光了,甚至把贷款也输掉了。
清欠风暴吹开“黑幕” 2004年年初,“飞天系”开始出现资金链断裂迹象。2005年4月,福建三农、浙大海纳年报相继披露,“飞天系”占用旗下上市公司资金大白于天下。
违规对外担保和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我国证券市场两大痼疾。2005年11月,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明确规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以向上市公司借款、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等各种名目侵占上市公司资金。一场声势浩大的清欠风暴在全国掀起。
2005年5月30日,福建三农接到了福建证监局的立案调查通知书。2006年3月2日,福建证监局向该省公安厅移送了邱忠保等人涉嫌挪用福建三农集团4.96亿元巨额资金的犯罪线索。同年3月3日,公安厅经侦总队对邱忠保等人涉嫌挪用资金案立案侦查,并成立了代号“3·3”专案组,由副厅长李清任专案组组长。
据经侦总队领导介绍,该案是福建省公安机关侦办的第一起涉及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案件。本案犯罪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所有涉案犯罪嫌疑人在福建证监局立案稽查后销声匿迹,占用资金去向不明,侦办难度很大。专案组克服种种困难,经过近6个月的缜密侦查后,不仅把福建证监局移送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侦查中增补的其他5名重要涉案犯罪嫌疑人除一人在逃外悉数到案,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冻结相关资产3000多万元。
经查,邱忠保伙同犯罪嫌疑人庄季希(原“三农集团”董事长、飞天集团副总裁)密谋策划,在取得福建三农集团控股权后,指使其派往该公司的犯罪嫌疑人周军、陈剑、季年谊、姜炳华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挪用福建三农资金给“飞天系”关联公司及其个人使用。其中包括挪用福建三农3.53亿元国债投资款、2500万元职工安置款、收购陕西红盾1525万元股权转让款等。
邱忠保为了掩盖其非法占有、挪用福建三农集团巨额资金,隐瞒贷款、违规担保,包装上市公司利润等目的,指使姜炳华、陈剑、周军等人听从庄季希的安排向福建三农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在庄季希的具体操控下,陈剑、武炜敏、赵红阳等人向福建三农财务中心提供了大量伪造的、不完整的财务票据和虚构的合同、协议,并虚构了国债投资、委托理财、对外投资等经济业务及其利润和2.3亿元的外埠存款,以及隐瞒了贷款、违规担保重要事项,致使2001年至2003年间福建三农的财会报告严重失实。
斩断无赖控股股东“黑手” 中国证监会2002年1月颁发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上市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但由于监管执行不力和缺乏相应的罚责条款,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业内人士认为,邱忠保们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最重要的原因便是钻了法律太过宽松的空子。邱忠保正是利用这一点反复担保,通过收购上市公司、不断套用上市公司的现金,导致三家上市公司陷入债务困境。当法律对违法者不构成实质惩罚时,很难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
针对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等严重问题,证券监管部门积极建议刑法修改增加严惩证券犯罪的规定,其中将大股东占款以及违规担保等严重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定性为犯罪活动。2006年7月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六)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业内人士认为,邱忠保案表明,遏制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违规担保等问题,不仅要运用公司法、证券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性质极为恶劣的,还必须高举刑事之剑,对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惩,才能斩断伸向上市公司的黑手。(郭宏鹏)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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