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奥运场馆将按敏感程度、人员聚集规模、治安灾害事故风险、突发事件可能性等因素,分为五个等级配置相应的安检器材和安检力量,每个场馆须单设媒体、运动员和贵宾入口。北京奥组委安保部20日公布了《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
不同的安检等级配置相应的安检器材和安检力量,等级越高,每万名观众流量投入的安检装备越齐全、性能越精良、数量越多。同时,在每个场馆都要单独设置媒体入口、运动员入口和贵宾入口。
在比赛场馆、奥运村(含运动员村、媒体村)、总部饭店、贵宾饭店和青年营地等涉奥目标,安检工作由民警和志愿者负责;在物流中心、奥运大厦、制证及制服发放中心、训练场馆和签约酒店等涉奥目标,安检工作由民警和保安员负责。
之二 安检“三步曲”畅通不带包
北京奥组委安保部提示,奥运会人身、车辆安检分为初检、复检和重点检查三个阶段,为加快安全检查速度,保持涉奥场所入口畅通,希望出入人员主动配合安检,尽量减少随身携带物品,各涉奥场所均有完备的服务设施、物资和人员保障,提供必要的餐饮、急救等服务。
人身安检遵循“男不查女”原则,女受检人只能由女性安检员实施检查。人身安检的检查程序是:先利用安全门检查人身,报警后安检员利用手持金属探测器复检,如仍不能排除嫌疑,可将受检人带入备查室进行重点检查。对人身随身物品采用X光机透视检查方法,如经过X光机图像识别发现可疑物品时,需要实施开包检查,开包时持包人必须在现场。
之三 20类物品禁止带入奥运场馆
北京奥组委安保部20日公布了2008年奥运会场馆禁、限带物品清单,包括七类禁止携带物品和十三类限制携带物品。
禁带物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物品,包含以下七大类:1、枪支、弹药、爆炸物;2、弩、匕首、仿真枪等管制器具;3、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4、剧毒、腐蚀性及放射性等化学危险品;5、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6、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7、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限带物品包括以下十三类:1、易碎品与各类容器,例如玻璃瓶/杯、保温杯、冰盒等;2、自带的各类软硬包装饮料,特别是含酒精饮料;以及大量的易投掷食品,或明显存在安全风险的食品(如大量水果或鸡蛋等);3、任何横幅和标语;4、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小型摩托车、自行车、踏板车等;5、动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6、乐器,包括演奏乐器、口哨、喇叭、鼓等;7、球棒、长棍、尖锐物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8、球、球拍、飞碟及类似物品;9、体积较大,不适宜带入坐席区的箱包、手提袋等;10、非奥运会参赛国家或地区的旗帜;展开面积超过2米×1米的旗帜;长度超过1米的旗杆;11、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设备及用于照相机与摄像机的支架;12、分散参赛运动员、技术官员、教练员注意力,干扰奥运会电子信号、集群信号、影响赛事进行或妨碍他人观赛的未经授权物品,包括收音机、激光装置、扩音设备、对讲机和无线电设备;13、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物品。
之四 奥运安保官员解读禁、限带物品清单
禁带横幅和标语是为了遵循奥林匹克宪章,不遮挡观众视线;禁带无线电设备是为了不干扰对赛事的转播;禁带软硬饮料是为了保障运动员安全。针对《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中禁止或限制携带的20类物品,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部长刘绍武给予了详细解读。
刘绍武解释说,根据国际奥委会和奥林匹克宪章的有关规定,禁止任何政治、宗教、组织在奥运场馆进行宣传,同时由于横幅、标语、一米以上的旗帜旗杆,会阻挡观众视线,因此也被列入限制之列。
此外,没有入网许可的无线电设备可能会影响电视转播、影响安检设备的正常运行,因此列为限制物品。为维护赛场秩序和安全,避免投掷物品带来的意外,并保障奥运会赞助商利益,各种软硬包装饮料被禁止带入场馆,各奥运场馆内均会提供专门的餐饮设施和服务。(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