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李婧)昨天,“丽水园女教师命案”在市一中院宣判,亲手掐死母校老师的曾碧文被判处死刑。去年1月,天通苑小区连续发生命案,丽水园金山培训学校女教师被杀案也是其中之一。
去年1月,天通苑社区连续发生3起血案——元月19日发现天通苑西三区5号楼一对年轻夫妇在家中被杀、元月20日天通苑东区女业主遭遇入室抢劫后坠楼身亡、元月23日天通苑中的丽水园小区8号楼金山学校女教师被杀。
2007年1月22日晚,21岁的曾碧文来到昌平区金山文化技能培训学校,将年仅24岁的女教师辛某掐死,然后通知同学黄志洪一起劫取校长室的保险柜,得手后二人赶到另一同学何川家。据了解,三个人的关系近乎于“发小”——曾碧文与何川和黄志洪分别是小学同学和初中同学。
在法庭上,亲手掐死辛某的曾碧文说,他从金山学校毕业后,将近一年没有找到工作。于是和同伙黄志洪商量偷窃校长室内的保险柜。当晚,曾碧文来到学校,碰到正在洗头的女教师辛某。曾碧文说,他和辛某并不认识,就对辛某说“想看看现在的学校怎么样了”。两人还进行了一段轻松的聊天,他提出要到机房练机,遭到辛某拒绝。二人发生争吵,他大约掐了辛某1分钟,其间辛某不断用手打他。
辛某死后,曾碧文用毛巾擦拭现场的指纹。拿走了辛某的5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曾碧文随后电话通知了黄志洪。黄志洪驾车赶到,两人将放在校长办公室的保险柜劫走并找到何川,三人将保险柜运到河北三河市曾碧文的家中。
曾碧文说,他们费了好大劲儿,撬开保险柜,将其中6000余元伙分,并将其中的公章、银行卡、支票等物藏匿或者烧毁。
市一中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曾碧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抢劫罪判处黄志洪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另外,被告人何川因犯窝藏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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