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客死异国,家人心痛到极点 ■董竞琦/摄 |
命丧海外 经官不给赔?
■3月11日,在新加坡打工切断手指
■3月17日,传来其在工厂上吊死亡
■记者 刘士超/报道
本报讯 3月24日上午,林永革的10多名家属围在吉林海天国际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下简称海天公司)门前痛哭流涕,因为3月18日从新加坡传来消息,在新加坡务工的林永革上吊自杀身亡了。而在3月11日,林永革曾在工作时手指被切断两节。家人怀疑林永革之死另有原因,此外,海天公司的处理办法更让他们无法接受。
“抬钱”出国 先伤后亡
林永革今年41岁,梅河口市山城镇人。据林永革的弟弟林贵海讲,林永革与妻子都没有工作,为了供孩子上学,林永革于2007年8月份在当地一名叫赵广艳(音)的女子介绍下,来到海天公司办理出国劳务。为此,林永革花二分利抬4万元交了中费介。2007年9月6日,林永革坐飞机来到新加坡,在一个加工鸭子的工厂开始打工。
据林永革给家人的电话里说,他工作得还算顺利,工厂老板还夸过他。3月中旬,林永革和家人通话时说他手指被切掉,此时已经事后好几天。3月18日,林家人突然接到海天公司的通知,说林永革死在了新加坡的工厂内,死因为上吊。
当地警方认定上吊身亡
3月24日,记者在海天公司看到了新加坡的一家中介公司传真过来的《死亡证明》,林永革当初就是被海天公司送到这家中介公司的。死亡证明上为英文,还有一页翻译过来的中文,中文一页写着“导致死亡原因:上吊。”而中英文的《死亡证明》上都没有印章。在当地警察局的调查报告中写着:“2008年3月18日5点30分左右,有人看见林永革已经在他寝室外的厨房内用绿色的尼龙绳吊死在天花梁上。林永革身上没有发现伤痕。在他的脖子上发现尼龙绳勒出来的深深的印记。就在2008年3月18日凌晨零点一分,他的室友还看见他关灯上床休息。”
雇主说林精神反常
根据新加坡中介公司传来的相关材料显示,接受警方调查时,雇主说,3月5日林永革中指和无名指被机器切掉末端一节后,他带林永革去医院为其成功实施接指手术。其间相关费用都是雇主支付的。林永革出院后,雇主安排他在居住处休养,并承诺此期间的薪水照发,并在2至3个月内得到保险公司赔偿。雇主说,自从手指断了之后,林永革精神忧郁,出现反常现象。3月13日,雇主带着林永革回医院复诊,医生还安排林永革3月18日中午来看心理医生。
家属认为另有死因
林永革的二姐说:“3月17日晚上6点多,我弟弟(林永革)还给我打电话说雇主刚找过他,让他再休息半个月,半个月后再上班,耽误的一个月工资照付。我弟弟还说以后要努力工作,没有不对劲的地方,他不可能上吊自杀!”另外,家人认为林永革没什么想不开的,林永革有个17岁的儿子,正在上技校,他是为了儿子才远赴新加坡打工的,他要是意志消沉的话,也不会花高息抬款4万元跑到新加坡寻死上吊。
善后协议称经官不赔
海天公司的陈经理对记者说,出于人道主义,海天公司将给林永革家人4.05万元人民币。海天公司经与新加坡中介公司协商后,新加坡中介公司决定支付林永革火化费、丧葬费、停尸费及运尸费,另外资助林永革家人1000元新币(折合人民币5万元)。林家人还可以在2至3个月内领到保险公司给林断指的1万新元赔偿金,加一起共14万元人民币。
而在《林永革自杀死亡善后处理协议》中表明,如果林家人同意该协议,不经官,海天公司和新加坡中介公司将资助他们前往新加坡领取死者骨灰。到新加坡后如果一意孤行或是怀疑林永革死因,坚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或扰乱新方中介公司或林永革雇主的正常办公秩序和生活,雇主不支付与林永革死亡相关的任何费用。如果林的家人同意前往新加坡领取死者骨灰并领取赴新签证后,以各种原因拖延赴新时间,每延迟一天,所产生的停尸费(200新币/天),均由林家人承担。
记者在海天公司看到了林永革与海天公司签的合同,没看到林永革与新加坡中介、雇主方面签的协议,海天公司的人对记者说,这些协议他们都有,但不能给记者看。
律师说应依法索赔
林永革的弟弟林贵海说,海天公司只允许他家去一人赴新处理后事,而且3至5天后不回来,海天公司的陪同人员自行回国。如果林家人同意林永革的骨灰邮寄回国,海天公司还将多给他家1万元。林贵海的妻子赵女士还说,她手中的《林永革自杀死亡善后处理协议》是四方协议,其中包括新加坡的雇主,可是海天公司的陈经理出示给记者看的却没有新加坡的雇主。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谢律师对记者说,如果家属对死者死因有异议,应通过法律途径查明死因;如果家属要求赔偿,要有赔偿依据。目前,林永革的尸体还在新加坡冷冻,林家人与海天公司未达成一致意见,也没有在《林永革自杀死亡善后处理协议》上签字。
死因之谜
新加坡警方认定其是上吊身亡
雇主称其断指后精神有点抑郁
家属质疑抬钱去打工怎能寻死
赔偿之难
两方中介公司经过了多次协商
允诺赔付林家人14万人民币
若质疑死因将无法获相应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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