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用假身份证办工资卡,结果密码忘记了,钱取不出来又不能挂失,在厦门的温小某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昨日,她后悔地说,工资卡里的2100多元钱该如何取出?
温小某,来自江西宁都,2006年12月,她借用姐姐的身份证,成功应聘到漳州龙海角美的一家工厂。
之后,工厂财务给她办了工资卡,每个月的工资都打进卡,温小某凭卡和密码顺利领取工资。去年春节前,她辞职回家。过完春节回来,准备把最后一个月的工资2100多元从ATM机取出来,结果多次输入密码都显示错误,最后银行卡账户被冻结。她拿姐姐的身份证到柜台处理时,银行工作人员说身份证是假的,不给她办理账户“解冻”。
原来,她姐姐的身份证丢了,而补办还没办好,于是就办了假证,结果还办错了,名字是妹妹的名字。随后,温小某和姐姐拿着真的身份证去办理账户“解冻”手续,而假身份证号码和真身份证号码差了很多,银行拒绝办理。
昨日,记者从工资卡的开卡单位———农业银行龙海角美分理处了解到,企业办工资卡都是批量的,银行都会进行审核,但主要还是由企业来把关;而温小某用别人的身份证去应聘,随后又用其去办工资卡,本身就是故意违法行为,银行只能依法办理“解冻”。她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开证明,证明假身份证上的人与真身份证上的人是同一个人;或者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确认这个账户上的财产是她的。
记者从厦门警方咨询得知,因温小某用假身份证是一种违法行为,警方一般不会给她开证明,证明真假身份证是同一人。那么,她只能通过起诉,由法院确权,才可能拿到工资卡里的钱。
(责任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