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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入省内论证阶段 全省住宅将实名制“普查”
本报讯(记者 王晓婷)3月2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辽宁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进入省内论证阶段。《办法》将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申请标准等做出指导。
到底什么样的人能买到经济适用住房呢?辽宁省内经济适用房的申购如何防止出现国内个别城市“有人开着‘大奔’排队申购”的现象呢?据了解,辽宁省目前已确定了“经济适用住房首先要保证低收入家庭使用”的基本原则。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或是真正低收入、没有住房的家庭能够享受到经济适用房政策,相关部门计划初步对全省住宅进行一次实名制“普查”。即住房与房屋所有人一一对应,这样,每个人名下有几套房子将会“普查”得一清二楚。普查结束后,就可以确定哪些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及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了。
前一阶段,相关部门已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进行调研,目前还未做最后敲定。但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济住房办法》出台后肯定要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定价进行指导。
而记者了解到,目前沈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标准为人均月收入700元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标准为每户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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