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3月31日电 (记者王研)记者从云南省人事厅获悉,云南自3月1日在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后,又把四月份定为云南省“公开承诺月”,这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的一个重要举措。
云南省人事厅厅长解毅说,服务承诺制要重点解决好对谁承诺、承诺什么、如何承诺的问题。
在服务承诺制上,公开承诺是一般,不公开承诺是例外;能够公开承诺的,都要公开承诺。
解毅介绍,4月1日开始,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所有“窗口”业务和“窗口”单位,必须把机关职能、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理时限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并承担违诺责任。主要承担政府内部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单位,也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在政府内部和机关内部作出规定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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