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绍玉涉嫌受贿受审。
刘俊德在受审。
2008年3月4日,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甘绍玉受贿案一审宣判。甘绍玉成为古井集团腐败窝案中第4个被判刑的高管。
曾被评论为“一手将古井集团做大做强”的原董事长王效金,去年4月因“涉嫌违纪”被带走调查,成为“国企掌门人”又一个“58岁现象”的范例。之后,多达10余名古井高管陆续被调查或送上被告席。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指出,在承担国有财产的看护人与追逐商业利润的企业家这个“双重角色”时,相当多的“国企掌权人”沦为监守自盗者,这一现象值得深思。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初步查明,王效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有关广告公司、酒厂、商贸公司等企业负责人贿赂,受贿数额达数百万元,为行贿人在广告业务承接、产品供应、货款支付、经营代理等方面提供便利。
1985年,36岁的王效金进入亳县古井酒厂工作,2年后被提拔为厂长。此后10多年时间里,古井酒厂从一个小型酿酒企业变成拥有数十亿资产的大型集团公司,王效金也从一个酒厂厂长走上了古井集团董事长、总裁的位子。王效金一度拥有多重光环,但由于一把手权力的缺乏监督和私欲的膨胀,曾经“贡献巨大”的王效金最终没能“安全着陆”。
王效金的落马,犹如多米诺骨牌的倒下。2007年,古井集团管理层几乎一直在经历“大换血”的阵痛。
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初步问讯中获悉,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甘绍玉在任职期间先后涉嫌收受20余名客户贿赂270.8万元及6万港元、1.6万美元;古井销售公司原总经理朱仁旺涉嫌114次收受30余名客户贿赂213.8万元人民币以及0.9万美元。其他案件行贿人也从十多人到几十人不等。
由于行贿人分布分散,有的是广东、浙江、山东的老板,一些人身家数十亿,国内国外飞来飞去,检察人员与行贿人接触很困难。甘绍玉案中的浙江某公司董事长,一直顾虑重重,证言反反复复,侦查人员多次进行政策与法律教育,本已表示愿意说清问题,但一接触到正题又再次犹豫。侦查人员在无数次的耐心劝说后,才获取了该案关键证据。
古井集团上海野太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何飞与他人合谋非法坐庄炒股,与该公司总经理助理王亚洲共同贪污返佣,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利用委托理财业务在炒股过程中渔利,这3个案件涉及证券、金融等领域,科技含量较高。侦查人员通过自学金融知识或求助证券金融领域的朋友,案件侦查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展开。经调查,何飞在2000年至2005年间,利用坐庄炒股吃返佣、非法质押公司持有股票私下融资供自己炒股、用公款为他人锁仓提供帮助或泄漏内部信息受贿等方式,先后与王亚洲共同涉嫌贪污人民币780多万元,涉嫌受贿400多万元。刘俊德则在委托理财业务中,为深圳万基集团融资7000万元,并接受一套价值122万元的住房。
“山东省烟台华市华新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国武先后4次送的8万元人民币中,有6万元是礼尚往来。”刘俊德辩解说。“那么你给他送过礼吗?”公诉人问。“没有。”“你没有给他回馈,怎么叫礼尚往来?”面对公诉人的发问,刘俊德只有沉默。
在古井集团腐败窝案中,古井销售公司原总经理朱仁旺是一个特殊的人物。朱仁旺虽然职务不高,但他是原董事长王效金的妻舅,这一特殊关系使得他在古井集团内部的地位非同一般。在接受侦查人员的问讯时,朱仁旺显得极度失落,精神恍惚。侦查人员对其例外处理,动之以情,稳定其情绪。最后,朱仁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朱仁旺在法庭受审。
人到中年,党性信念动摇、角色意识模糊,是促使王效金等古井高管从“国企掌权人”堕落为监守自盗者的主观原因。在客观上,作为国有企业的古井集团的原有体制和相关机制,没有充分协调好企业高管人员的“双重角色”问题,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政治责任与商人追逐利益、实现自身价值的矛盾无法调和。
在王效金的左膀右臂之一刘俊德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说,45岁的刘俊德出身农民,经过自己的奋斗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非常不容易。被告人现在这个年龄段,上有老下有小需要照顾,同时也正是自己干事业的黄金期,然而因一念之差让这些都难以实现,愧对家庭,愧对父母。公诉人话音未落,刘俊德落下了悔恨的泪水。(周立民程士华)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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