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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日讯(记者张隽波)记者在省环保局获悉,广灵县丰远肥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恶意无序排污,对下游河流造成严重污染。3月31日,广灵县公安局对该企业法人孟文仕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实行刑事拘留,并对其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近日,广灵县丰远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外排,废水中氨氮、挥发酚、砷等监测项目严重超标,给当地和下游河道水质带来严重污染。接到该企业非法超标排污的报告后,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省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专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每天分两次对事故河段的多个监测点位进行连续监测。环境保护部也派执法人员和水污染治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督办水污染事件的处理。3月31日,广灵县政府责令全县所有排污企业停产整顿,并对管理不到位的该县经贸局、广灵县地方国有电厂等单位的负责人给予了相应的行政记过等处分。目前,污水已得到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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