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4月2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姬广鹏通讯员郑杰赵蓉)一起案情较复杂的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当庭判决,总共只用了四十分钟,被告人和辩护人心服口服,审判长也感觉庭审简洁流畅,审判效率明显提高。3月31日下午,由象山县人民法院牵头,当地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司法局的有关人员和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同观摩了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整个庭审过程。
被告人韦某和杨某分别犯有抢劫和抢劫、盗窃罪,按照法律规定韦某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在庭审中对证据材料一一质证,庭审时间最快也需要两小时,在目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审判效率明显较低。现在,在“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对此类案情复杂、罪刑较重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将庭审的工作前延至庭前,简化举证、质证程序。短短四十分钟的庭审,完整展示了简化审的全部程序,最后两被告人分别获刑十年和四年的主刑,并表示认罪伏法。
庭审后,该院刑庭庭长余鑫详细介绍了简化审的操作流程。当地检察院、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也均站在各自的立场就简化审的庭审模式、律师介入的时间、被告人反悔、是否导致法律正义的缺失等敏感而尖锐的问题发表了意见。控、辩、审三方充分肯定了这种全新的审判方式的实际意义,并就如何操作适用签订了备忘录。各方表示一定通力合作,在日后实践中不断地加以完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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