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凭虚假合同套贷数亿
为解决资金紧张问题
据新华社电 在过去的数年间,房地产开发企业顺驰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为了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在全国各地多个房产开发项目中,至少上百次指使、胁迫旗下员工“购买”本公司房产,凭虚假购房合同向银行套取房贷,数以亿计的资金实为开发商控制使用。
拖欠房贷案件同时爆发
2007年8月,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接连受理5起拖欠房贷案件,原告均为中国银行上海闸北支行。被告的5个人,先后于2004年、2005年购买上海奉贤区莘奉公路4588弄“阳光海岸”小区的别墅住房。他们在支付了30%的首付款后,向银行贷款106万元到178万元不等。此前,他们归还贷款的情况正常,但是自2007年5月起,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开始拖欠贷款。
蹊跷的是,被告的5人在向银行贷款时,均为顺驰上海公司旗下上海海岸线置业有限公司的员工,而海岸线公司开发的就是“阳光海岸”房产。目前,法院对这5起案件已经先后判决或调解,被告均须还清所有贷款,否则抵押的房产将被银行收回。
公司高层强制员工购房
作为房产公司员工,这些贷款人为什么“不约而同”地选定了本公司开发的楼盘?为什么又“不约而同”地拖欠房贷?一位涉案员工向记者讲述了其中的玄机:
“2004年,在未经我们个人同意的情况下,顺驰上海公司高层圈定了中层七八个人,要我们买下海岸线房产的尾盘,签订买卖合同后向银行拿贷款。我当时是业务经理,包括我在内有5个人是找中国银行放贷,其他人是找建行等银行放贷。公司跟我们说,这些房子如果卖掉了,就解除我们的抵押贷款。
开发商主动申请当被告
如果顺驰公司不被收购,其大规模“套贷”的行为还不会被发现。从事收购业务的一位人士说:“根据我们掌握的资料,保守地说,顺驰用类似方法‘套贷’的行为,在各地不下上百起,涉及资金上亿元。”
事实上,在上海的若干起拖欠房贷案件中,顺驰公司都是主动向法院申请成为被告,要求帮助欠贷人还款,其目的就是要确认自己对房子的实际“主权”。
专家称违法成本过低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华伟说,开发商利用员工“套贷”,其目的有二:第一,缓解资金链紧张,获取眼前利益;第二,在房价上涨的心理预期下,制造房屋已经售出的假象,达到“捂盘惜售”目的,获取长远利益。“这些案子之所以能暴露出来,是因为开发商的资金链发生了问题。如果资金链不发生问题,恐怕还暴露不了。”华伟说。
专家认为,房地产开发商违法成本过低,必将导致“套贷”等违规违法行为层出不穷。为此,必须严格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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