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被车轧死
狗主人索2万元精神赔偿
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养了近4个月后,被李先生唤作“小儿子”的宠物狗被车轧死,李先生夫妇为此将肇事司机告上法庭,索要2万元的精神赔偿和其他损失6000余元。
李先生说,他家的宠物狗“大头”是2007年9月底花4500元从通州区买的,非常聪明懂事。和它共处的三个多月里,夫妻俩已和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平时他们和狗形影不离,管狗叫“小儿子”,就连晚上也让狗和他们睡在一起。今年1月10日下午,李先生夫妇带着“大头”遛弯,经过良乡街道自立市场南门口时,艾先生开车经过将“大头”轧死。
艾先生承认自己轧死了狗,但他认为是当时狗走动了,才使自己轧到狗,自己没有责任。他同时指出,李先生的狗没有办证,在外面遛弯也没有拴狗链,主人是有责任的。他同意赔偿狗的损失,其他的费用不会赔偿。
由于双方赔偿数额差距很大,没有达成调解。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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