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跟律师见面
本来董伟被关押,家里人开始还想瞒着他七十岁的老母亲。但这段录像在电视台连续播出后,家里人知道瞒是瞒不住了。
老母亲缓过来后,让人给董伟送去一张狗皮褥子。看守所里是水泥炕,每人只给发一床薄薄的被褥,正值一月份,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一晚上睡下来,简直冻得受不住。
进入看守所后,董伟还接受了两次警方的讯问。内容跟第一次大同小异,“就是为了让你承认更严重的错误。”
网监大队长质问董伟:“为什么要攻击孙书记?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董伟回答说自己不知道。
“帖子发到网上,别说高唐和聊城,整个山东都能看到,全中国、全世界都看到了。你知道吗?!”网监大队长教训他说。
董伟回忆起这事,至今语气中还带着些愤怒:就算他是县委书记,本身做得有问题,我为什么不能说?
到1月21日,董伟三人在看守所里已经待了整整20天。在看守所的三人,以及他们的家人亲戚,都不知这事何时能有个了结,重获自由看上去已有些遥遥无期,形势却似乎变得越来越坏。
董伟家人在1月15日前后给他从聊城市请来了一名律师,交了1万5千元律师费,正式应诉。但律师来了高唐三次,每次都向警方提出要求见当事人,但却始终没能见到。聊城陈希军律师对记者说,当时警方的回复是,这个案子“案情特殊”,需要向上级汇报。
为什么特殊?“不就是跟一把手县委书记有关系嘛!”陈律师觉得这很明显。
■让各自的单位领导来领人
1月21日上午11点左右,没有任何预先通知,高唐县公安局副局长来到看守所,让三人各自写一份文字材料,“要认真检查自己的罪行,越深刻越好。”
“看上去就像是让我们写一份认罪书。”董伟说。
三人写完,然后被告知,他们的单位领导已经来领人,他们可以回家了。
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三人自然都非常高兴。这个取保候审来得太突然了,他们根本没预料到。而且警方也没通知家人,而是在当天上午,临时给他们三人各自的单位领导打电话,通知来领人。
“我们民政局来了一个副局长,见面后也没多说什么。我就问他最近局里怎么样?旁边的一个民警听到后说:吓!都这样了,你还挂着单位呢?”
跟领导走出看守所的大门,董伟一眼看到自己的弟弟和妻弟坐在一辆车上——原来,恰好赶上家人来给自己送吃的,这时也刚走到看守所大门口。
董伟就告别了自己领导,上了自己家人带来的车。在车上,同来的还有董伟的妻子。看到丈夫后,妻子一下子忍不住哭了起来。这是从元旦那天到现在,20多天来,她第一次见到丈夫。
家人直接把董伟领到了浴池,让他洗了个澡。这也是22天来,他第一次洗澡。
县广播局至今未更正和道歉
■一年时间没敢上街
从看守所回家后,一年时间里,董伟几乎没在高唐县大街上露过面。至今接受记者采访时,董伟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打击太大了”。
从看守所回家后,有关系特别好的亲戚朋友打电话来,约他出去喝酒,说是要为他“压惊”,但被他谢绝了。他不想再出门。
高唐是一个很小的小县城,就这么点人,大都互相认识,很多人都是董伟的熟人。“当时录像和新闻在电视台一播,整个高唐县都轰动了,多少年没出过这样的事情了。”董伟说。
此后,平时除了上班,他一般都窝在家里不出门。他所住的家属楼,跟单位的办公楼就在同一个院子里,出了家门就进了单位门,也用不着去外边露面。至于上街买东西购物,也都是让妻子去。
每个周末,董伟会去母亲家,但距离很近,十分钟就走到了。他一般都沿着墙边走,尽量避免碰到熟人。有一次碰到一个在县纪委工作的老同学,董伟本想上去跟他握个手,结果对方慌慌张张地说了句“太忙,以后聊吧”,就赶紧走掉了。
“没办法,当时孙兰雨还是县委书记。”董伟说自己虽然当时不好受,但现在想来,也能理解那些朋友的做法。
“一直到今年2月孙兰雨被免职,我才渐渐开始出门了。”根据董伟的说法,孙兰雨被免职也很突然。他是在第二天,开始陆续接到亲戚朋友打来的电话,向他汇报这个消息。“原因上面没有明说,但大家都知道,肯定跟我这件事有关。”
■县广播局至今尚未道歉和更正
2007年1月21日,从看守所出来后,董伟没上班,先在家里待了一周,一边修养身体,一边写举报材料。
1月26日,他分别去聊城市纪委和山东省纪委送交举报信。在省纪委,一名接待人员给董伟上了一堂“政治课”,让他回去好好反省自己。“你还没认识到自己犯的错误吗?你是党员,怎么能不顾大局?他是组织的一把手,你攻击他,不就是在攻击党委吗?”
董伟很不服,“这怎么是攻击党委呢?我不承认他能代表党委。”
奔走举报近一年,始终无果。2007年年底,此事被《中国青年报》披露,引起人们关注。仅仅一个多月后,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就在今年2月初被免职。1月24日,聊城市纪委的有关领导约见董伟等三人,向他们通报了对此事件的处理意见,一个主要观点是: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孙兰雨夫妇插手此事。对此董伟很不满,当场就说要保留自己的意见。
董伟始终认为,这件事是孙兰雨跟他的妻子一手操控的。孙的妻子徐秀芳时任高唐县公安局政委,分管网监大队。据董伟在警方的熟人透露说,当时是徐秀芳亲自带人到百度总站,拿到董伟等人的IP地址,才一举“破获”这个“重大网络刑事犯罪案件”。根据董伟提供给记者的材料显示:在孙兰雨此次被免职之前,孙的夫人已被上调到聊城公安局任职。
记者拨通了聊城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的电话,试图核实孙兰雨被免职究竟是什么原因。但对方表示不方便对媒体透露情况。
不过董伟说,在与纪委领导谈话的前一天,高唐县警方新任领导与他达成了一个谅解协议:董伟不再上告县警方,警方则承诺付给董伟2万元,用以他在律师费、医药费、精神损失等方面的赔偿。
董伟现在主要对两点有意见。第一,此事的主要责任人孙兰雨夫妇为何不被追究?第二,曾连续播报此事达10天之久的县广播局,为什么不做任何更正,也不做任何道歉?
对于县广播局,董伟说自己还在看。因为自己身体状态现在变得很差,忘性大,体重减轻了20斤,如能有所恢复,他会考虑起诉县广播局。
至于孙兰雨,董伟认为,党内有六种处分,免职不算处分。他说,很有可能的一个结果是,孙兰雨被免职只是象征性的,一段时间后再重新起任——董伟特地对记者举了重庆“彭水诗案”的例子为证。
如果真发生这种情况怎么办?记者问。
“那我肯定还要继续向上告。”董伟语气非常坚定地说。
事件备忘
2007年1月14日,高唐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不准逮捕。第二天,案卷重新被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当天做出批捕决定。
1月31日,高唐县警方以“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和“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分别宣布对董伟三人的案子予以撤销。
6月19日,高唐县检察院发出《刑事赔偿决定书》,以该院“违法侵犯人身权”为由,决定赔偿董伟人民币1756.86元。
2007年12月,这一事件在近一年时间后被《中国青年报》披露。据记者采访高唐县电视台副台长,“当初播出刑事拘留董伟等人的画面和新闻,是县里定的,有领导审片,当时领导指示连续在《高唐新闻》节目中播出10天。”
2008年2月初,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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