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贪欲作祟 空姐拾得同事信用卡消费数千元获刑
4月3日,新民网记者从静安法院获悉,25岁的空姐王嘉(化名)拾得同事遗落的信用卡,大肆挥霍数千元购物,构成信用卡诈骗罪。4月2日,静安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新民网记者从静安法院了解到,2007年8月下旬,王嘉与同事朱某搭班当天往返香港,返航上海途中,王嘉在机舱最后一排中间座位上拾到一张招商银行信用卡,没仔细看就塞进了上衣口袋。当晚回到家,她发现信用卡背后有朱某的名字。王嘉并未将信用卡归还朱某,她说,事后再归还信用卡无法解释清楚,更会让同事以为她手脚不干净,加上贪欲战胜了理智,“就将该信用卡占为己有,随身携带”。
8月29日晚,王嘉与家人到南京西路的梅陇镇广场购物,在CK专卖店消费6490元。因为消费到了一定金额,专卖店还为她办理了一张贵宾卡。王嘉使用化名填写了个人信息,但留下的手机号却是自己的真实号码。离开梅龙镇广场后,心虚的王嘉担心再使用这张信用卡可能会露馅,把信用卡丢弃在了商场垃圾箱内。
第二天,朱某便接到招商银行信用卡管理中心的短信通知,称其信用卡在8月29日晚19时许消费了6000余元。朱某想到,短信显示的消费时间她还在上海往返日本的飞机上工作,不可能去商场消费,连忙检查钱包,这才发现招行信用卡已经不翼而飞,随即报警。
新民网记者从静安法院获悉,王嘉在专卖店留下的手机号为警方日后侦破留下了线索,很快就将作案对象锁定在王嘉身上。2007年9月14日,王嘉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并退缴了全部赃款。
一念之差,为了数千元使自己陷入犯罪的泥潭,还丢了令人羡慕的空姐工作,法庭上的王嘉后悔不已。静安法院工作人员表示,随着航空客运量的增多,提高空姐的素质显得刻不容缓。(新民网 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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