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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原蔚)近年来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一些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社会反响强烈。从3月25日开始,由太原市政法委、省城综治办牵头,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三部门联合行动三个月,严惩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
据统计,2007年,太原市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88起,其中死亡逃逸事故52起,一般逃逸事故36起。公安机关共侦破66起,其中死亡逃逸事故35起。
专家和相关事故处理人员经分析认为:1、2007年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63.46%发生在万柏林、小店、尖草坪、杏花岭四个区。2、大多数逃逸案件都发生在夜间,主要集中在道路宽阔、行人稀少、道路照明不良的外围干线路段和市区外围道路(主要案发地点是208国道、新晋祠路、旧晋祠路、和平路、兴华街、建设北路、大同路),逃逸的车型以货车居多。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主要原因一是对这类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二是这类案件大多发生在路面无警时间和无警区域,往往无目击证人、无报案者,过往车辆因视线差、车速快使原始现场遭到破坏、有关线索和痕迹物证消失;三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的驾驶人以驾驶经历短、素质较低者居多,其中有的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或者无照驾驶;四是法制意识淡薄,不少道路交通肇事者不知法,有的人还认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不算违法,不畏法者也是大有人在。
据介绍,这次专项行动将部门强化联合,避免以往交警部门“一家办案”的现象。此外,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发出联合通告,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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