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4月3日电 (记者 王莹)沈阳市近日下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即可获得为期两年的2万元到5万元担保贷款,从事家政服务、小饭店等25个微利项目创业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
具体规定为,贷款人从事下列微利项目:家庭手工业、种植业、养殖业、修理修配(汽车修配除外)、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店、小卖部、搬家服务、钟点服务、家政服务、社区卫生保洁服务、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贷款人承担50%,展期不贴息。
申请者需持有沈阳市人事局核发的《自主创业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人员、设备以及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居住在沈阳并有沈阳户籍。同时能提供足够的反担保措施,如固定住所、固定收入和固定工作岗位的第三方个人担保,有价证券质押,不动产抵押等。申请时,毕业生需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沈阳市人事局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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