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4月3日电记者阎志江派出所办公楼不许悬挂门帘,内部墙壁一律为白色;派出所院内车辆分类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头朝外,保持车容整洁;民警办公室墙面不能钉钉子拉线、悬挂衣物、毛巾等物品。这些细致的规定均是上月出台的《贵州省公安派出所内务设置规范(试行)》中的内容。
据悉,由省一级公安部门制定派出所内务设置规范,在全国尚属首次。
贵州省公安厅认为,内务管理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务设置反映一个地方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建设成效和队伍教育管理水平,折射出公安民警的精神风貌和公安机关形象。
他们感到,现在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所队领导和民警对抓内务管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过分强调客观原因,把内务“脏乱差”的问题归结为工作忙、办公条件差等原因,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少数基层领导和民警放松了对自身的养成教育,对自己长期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习以为常,熟视无睹,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有鉴于此,为了规范和加强派出所内务设置,推进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贵州省公安厅制定了《贵州省公安派出所内务设置规范(试行)》。
规范共3章137条,对派出所外围设施及外观,办公楼、派出所院落、110接处警室和值班室、社区民警办公室、刑侦(巡逻)民警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均作出严格的规范。
记者今天从贵州省公安厅获悉,考虑到尚有一些无房派出所和在建派出所的情况,贵州省公安厅决定,今年先在部分派出所对规范进行试点,由各市(州、地)公安局自行推选本辖区内50%的派出所作为首批示范所,4月30日前按照要求完成内务规范化设置。明年将全面推开落实。
今年5月起,省公安厅将组织检查组不定期赴各地明察暗访,凡被暗访检查发现落实规范不力、办公环境仍然“脏乱差”和内务设置不规范的派出所将在网上实名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