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四月四日电 上海南汇区法院新近受理了一起有关陈逸飞的油画买卖案。
据了解,原告吴某称,陈逸飞生前曾与他签订协议书,约定由他向陈逸飞提供俄罗斯油画十四幅,总价值人民币一百九十五万元人民币。根据陈逸飞的要求,他将这批油画送到了上海刚泰文化公司的周某处,而陈逸飞于二○○五年去世前未完全付清画款。
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周某及上海刚泰文化公司返还油画。
去年四月,吴某曾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逸飞的继承人支付上述油画的余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未能证明交付油画是受陈逸飞的指示,故没有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吴某认为,虽然前次诉讼被法院驳回,但判决认定了他将这批俄罗斯油画送至上海刚泰文化公司,并由周某出具了收条。因此,他在本次诉讼中要求周某及上海刚泰文化公司返还这批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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