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6日电(记者 沈汝发)福建省统计局日前发布公告显示,2007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22283元,与2006年相比,增长15.3%。
公告称,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月平均工作小时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即年平均工资与12个月相除,再除以月平均法定工作天数。
据此折算,职工日平均工资为88.76元。
根据2007年福建省统计局发布的公告,2006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9318元,日平均工资为77元。据此计算,福建省城镇职工2007年平均工资增长了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