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6日中新社报道,“法治余杭”评估组近日邀请香港大学、浙江大学相关教授,探讨余杭法治指数的出台。评估组将借鉴香港的经验和做法,客观公正地对余杭法治水平作出评价。
在“经济指数”、“环境指数”、“幸福指数”等纷纷出炉、成为衡量城市文明进步的热门指数之时,“法治指数”的出台,无疑同样寄予了人们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和文明进步的希望。
通过考核“法治指数”来衡量一个城市的法治状况,也就是在考核这个城市在实现公平正义所达到的程度。因为法治在最大程度上有益于公平正义的实现,在最大程度上有益于实现以人为本,实现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与尊严。具体而言,法治一方面通过赋权给政府,让其有所作为,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全社会的福利水平;另一方面约束政府,让其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正当程序来行使权力。
“法治指数”同时也是考核一个城市的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指数。一个法治健全的城市,应该是社会秩序稳定,人人安居乐业,享有合法权利,有稳定的生活预期,敢于投资创业,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增长。
关于“法治指数”的考核,标准应科学和多元,要考虑到立法民主、司法独立、执法严格、公民信仰法律等指标;其次,考核的组织者应当中立,应由民间组织来负责对城市“法治指数”的考核,而不是由政府部门组织或者委托;最后,考核程序要公正,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城市公民的意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