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4月8日电(记者胡星)为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好就业,西藏自治区日前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吸纳西藏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将给予奖励,企业每接收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最高可获得2万元奖励资金。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各类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每接收一名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西藏应届高校毕业生,并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财政部门发给用人单位一定数额的奖金。
其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两年合同或协议的,给予5000元奖励资金;签订3年合同或协议的,给予1.2万元奖励资金;签订5年以上合同或协议的,给予2万元奖励资金。
今年西藏高校毕业生为11118人,数量为历年来最多,就业压力增大。从2006年开始,西藏专科毕业生不再计划分配,2007年起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不再计划分配,均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