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盒药都将有“电子身份证”
通过短信、网络能查清药品所有信息
本报讯 (记者 虞伟)继去年10月我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现实时监控之后,昨天,国家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今年我国要在此基础上将第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全部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网络进行监控。
据了解,国家药监局要求被列入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赋码入网工作,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据了解,消费者购买到赋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可以直接通过网站、手机短信、拨打电话95001158或114,或者使用监管码进行终端查询,获得: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医药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单;药品性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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