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清明节时,殡葬改革都是社会各界人士竞相议论的一个话题。近日,不少网民建议国家发展“经济适用墓”,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其实无论有多少议论或者争论,都无法改变当下中国的一个基本国情:人多地少。如果再不实行火化,那么“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就不根绝,反而会愈发严重起来。
因此,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软硬措施,想方设法将火化率尽快地提高上去。
这几年我就注意到了这样的一个硬“措施”:一个地方按照对外招商引资所能提供的各种优惠条件,鼓励外地投资人前来兴建殡仪馆,同时允诺由当地政府部门负责监督“火化率”。通俗一点说,就是保证谁家死了人都能到投资人兴建的殡仪馆来火化,而不是偷偷火化。这样,既能让外地投资人赚到钱,又由此提高了火化率,达到“两全其美”的效果,而且当地主管部门还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但是实际情况又如何呢?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政府部门不一定愿意把这个带有“营利”目的的招商项目拱手让人,因为富裕的人家一般不会看重花费在殡仪管里的钱有多少。但是对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而言,老百姓过去实行土葬顶多是计较一下棺材的品质与成本,如今响应政府号召到殡仪馆去火化,反而花得钱多了,他们自然感到难以理解。何况中国固有的传统是“入土为安”,既然花不起钱火化,就只能再走土葬的旧路,所以现在许多地方,竟然出现夜晚背死人偷偷土葬的现象。这样一来,投资殡仪馆的商家往往得不到预想的经济效益,甚至连基本的投资成本都收不回来,而火化率也就相应下降了。
一个有助于移风易俗的殡葬改革在一些欠发达地区遭遇这样的境况,的确让人意想不到。现实不得不让我们思考:殡葬改革以及提高火化率既然于国于民有利,它为什么就不能成为公益事业的一部分。换言之,如何提高火化率理应是政府考虑的社会公共措施,如果完全将其与招商引资捆绑在一起,或者过于看重其创造经济利润的功效,就很难得到老百姓的认同。至今许多经济状况仍窘迫的人家一旦不再光顾价格相对较高的殡仪馆,也就难以提高该地区的死人火化率。可见,在事关殡仪改革和招商引资的博弈中,由于相应的条件并不完全具备,想当然的“两全其美”就不一定能够完全实现。这是不以人们主观愿望为转移的必然结局。
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一些地方在强调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各种潜力,可以将一个殡仪馆经营得连年利润上台阶。即便如此,也不能将其视为一种普遍现象。相反,随着今后国民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殡葬改革这一移风易俗的新风尚会被愈来愈多的人认同,那时人们不再追求丧事大操大办,而是更加注重“厚养薄葬”。而对政府而言,移风易俗、提高火化率,以及保护日见稀少的土地资源,仍是时刻不可忽视的当然职责,也是最重要的公益事业,必须拿出一套硬的措施才行。说到底,凡是该花在殡仪馆里的钱就一定要舍得花,而不是一味等着追逐营利的商人前来投资,想当然的“两全其美”设想很可能会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