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代建的10个项目工期质量投资控制良好,有效防范了腐败。该制度今年有望在全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公益项目中全面实行加大预防腐败力度 本报讯(记者胡博理)眼看着总投资2.5亿元的省质量检验检测大楼一天天长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工程监管的张金坤处长有说不出的高兴。
这项由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代建的工程,让负责监管的他省了不少心。“虽然也有人打招呼要求关照,但我明确告诉他们,这工程不归我们管。”张金坤说。
推行代建制,是我省省直公益性建设项目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政府投资项目主办者既是使用方,又是建设方。一些单位受自身利益驱动,明为公开招标,实为暗箱操作,难免会出现腐败行为。“不仅如此,由于以前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是单位自建,缺乏有效监管,一些不负责任的单位感到是吃财政"大锅饭",时常出现超概算情况。再者,许多单位的基建班子都是临时搭建,缺乏专业人才,不熟悉建设程序,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问题屡禁不止,甚至出现豆腐渣工程。”省发改委副主任苏银增说。
为改变这种状况,我省要求重大的社会公益性项目,受省政府委托,由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代建,实行建、用分开。实行代建制后,省项目管理中心承建的项目,从设计、监理、施工,到工程设备招标和主要建材的选定,一律按规定采用招标方式,并请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
“相对于以前单位自建来说,代建制实际上又多了几道监督关口。使用单位监督我们建设单位,我们约束使用单位。此外还有相关部门对我们的监督。”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刘彦朝说,“在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中,最大限度地保证质量,预防腐败。”省高速交警指挥中心2006年底竣工。实行代建制的好处,至今让省高速交警总队政委刘东赞叹不已:“以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真出乎我们的意料。”
目前,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已完成省女子劳教所、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10项代建工程,实现了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工期提前,功能进一步完善,没有出现一起“楼起人倒”现象。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梁志忠说,“通过实行代建制,方方面面都感觉到放心、省心、舒心,真是利国、利民。”据省发改委有关人士透露,这项制度今年有望在全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公益项目中全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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