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4月9日电(记者董智永)河北省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近日出台2008年中考报名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本年度中考加分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9类考生,可获得最高50分加分。
据记者了解,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国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小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或获“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照顾50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及二级运动员,照顾20分;烈士子女照顾16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及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照顾8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籍青年、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各县(市)、矿区农业户口考生(在市区报名的考生除外)系独生子女的,照顾8分;报考高中的现役军人子女,照顾8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报考师范类院校的考生,父母一方是中小学教师的照顾8分,父母双方均系中小学教师的照顾16分。
照顾分数不能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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