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的”程序
针对干部家庭申请子女鉴定的,在该管理办法中,还有“更严格”的规定。
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在商洛究竟是什么情况?
2002年,陕西省新的计生条例颁布实施后,2003年5月16日,商洛市政府曾经下发过一份文件,名为《商洛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之后,该市便根据此办法条款来落实“病残儿家庭申请二胎”政策。
据商洛市计划生育局科技统计科科长王亚宏介绍,自该办法实施后,商洛市在2003年和2005年那两年,分别组织过两次集中鉴定。
按照该办法要求,鉴定前,要成立“由商洛市组织、纪检、监察、人事、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及4名具有副高以上医学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商洛市病残儿医学鉴定领导小组”,由该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管理和监督整个鉴定工作。
然后,还要建立“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库”,即由市计生局临时聘请鉴定医生或专业人员到商洛来对病残儿集中鉴定。
王亚宏说,每次鉴定前,领导小组才研究请哪些人,所以,并不是外界某些人认为的,患儿父母可以直接找到医生“走后门”,因为,“患儿父母知道哪些医生来做鉴定的几率很小的。”
据统计,在2003年的鉴定中,商洛全市共申报134人,最后符合条件的107人。2005年那次鉴定,申报的168人,最后符合条件的128人。在丹凤县计生局出具的档案里,这两批鉴定中,就有名单上举报的数名丹凤官员,其最终鉴定均得以通过。“两次鉴定,我们都是从西安找来的专家和医生,把要求做鉴定的孩子集中到一所学校的教室内,对比申报时提供的照片和病历,集中鉴定。”王亚宏说,数据显示,两次鉴定都查出有不符合条件的,说明鉴定过程是科学严格的。
而针对干部家庭申请子女鉴定的,在该管理办法中,还有“更严格”的规定。
按照要求,“凡科级以上干部,县区计生局在对申请资料完备性审查通过后,还要送县级组织部门审查,一般干部送人事部门审查。”组织和人事部门审查后,县计生局再报市计生局。
而这个鉴定程序,仅仅是2003年以后才适用的。
至于2003年以前的鉴定程序,也就是丹凤干部二胎现象中比较集中的1990-2003年生育第二个子女适用的鉴定程序,王亚宏表示,“我任这个职务才几年,以前的,不太清楚”。
丹凤县计生局局长淡兰治称,2003年以前,关于病残儿鉴定工作,也基本上是按照现行的办法在做,只不过当时没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当然也是很严格的,不可能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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