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晋江法院成立了“劳动争议法庭”,为辖区内数十万职工,包括外来工、农民工解决劳动纠纷提供了更多方便。
改革开放以来,晋江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民营经济高度发达。随着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明显上升,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剧增长,且呈现群体性、复杂性和矛盾尖锐性等特点,成为一大社会热点。
仅2007年10月以来,晋江法院外设在陈埭镇的法庭就受理劳动纠纷案件逾千件。去年以来,晋江法院针对突然性欠薪事件,采取提前介入,与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办法,成功解决了陈埭苏厝侨兴时装厂、池店富超鞋业有限公司等多起涉及数百名农民工的欠薪事件。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该院共为2000余名外来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611.9万元。鉴于此种情况,晋江法院经研究认为,设立劳动争议法庭能更便捷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成立的“劳动争议法庭”工作范围包括:接待劳动关系双方的来电、来信和来访,接受劳动关系双方对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伤赔偿、雇员受害赔偿等劳动争议或劳务纠纷的投诉和调解处理;对重、特大劳动关系冲突案件及时介入;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分别交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对于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引导双方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由司法所或工会代职工书写法律文书等等。(傅乔成蔡宗谋陈维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