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3日讯记者蔡岩红南昌海关今天向记者透露,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关侦破的一起利用瓷制花瓶贩、运毒品案进行了审判,被告人付某、刘某、黄某分别被判处死刑至15年不等徒刑。
2007年9月1日,南昌海关缉私局接到云南警方传来的情报:“一个藏有五百余克海洛因的花瓶,正从云南德宏州通过邮政快件寄往景德镇。”此案引起南昌海关缉私局的高度重视。
调查组顺利地在邮局拿到了收件人为查某的包裹,但打开一看,包裹中只是一个空“花瓶”,并未发现毒品。
“去找瓷器专家鉴定!”
专家看了许久,告诉大家,“这个花瓶是个廉价景德镇花瓶,质地很差,没有必要从云南寄回南昌,而且瓶底釉面打磨过,瓶底是后来粘上去的,瓶中有夹层!”原来,毒品就藏在夹层中。
经查,贩毒团伙付某、刘某、黄某三人,通过邮寄渠道,3次利用带有夹层的花瓶运输、贩卖海洛因,总计1400余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