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员专程到铜川市耀州区,看望18年前殉职的法官韩金彦的遗孀及家人,并送去5000元慰问金。这项救助活动在我省(陕西)尚属首次,未来20年内全省13名因公殉职法官家属每年可领5000元。
1990年9月5日,时任耀县法院瑶曲法庭庭长的韩金彦外出办案,因没有交通工具,遂搭乘农民的拖拉机前往,不料中途翻车因公殉职。韩金彦去世时,他的大儿子年仅12岁,小儿子才6岁。无固定工作的妻子李惠霞摆地摊艰难维持全家生计,虽然当地政府及法院先后提供了不少帮助,但日子仍然过得相当艰辛。去年9月,李惠霞忽然患上骨癌,目前已到晚期并瘫痪在床。
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法警管理处处长李国庆介绍,从2006年开始,国家逐步开始实施对因公殉职法官的救助活动。“2006年以后因公殉职的一次性发放慰问金10万元,2006年之前殉职的每年发放5000元,连续发放20年。”(喜顺)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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