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刘赛刘黎明)“阿姨,我现在学习有进步了,老师还表扬我了呢!”4月9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公诉科的女检察官李蓉芬第三次来到小乾(化名)的家里。一进门,小乾就向李蓉芬汇报了自己的学习情况。
“那现在还玩电子游戏吗?”“已经不玩了!”站在一旁的小乾父亲王先生动情地说:“是检察官救了我的孩子!”
一年前,16岁的小乾是株洲市一所中学的初二学生,由于没钱上网,他盗窃通信电缆线,被“请”进了天元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李蓉芬发现,小乾虽然爱玩,但本性不坏。李蓉芬与被害单位进行了沟通,小乾最终获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小乾家对被害单位进行了损失赔偿,天元区检察院对小乾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过了一段时间,李蓉芬在一次走访中发现小乾还是和原来一样整天泡在电子游戏上。“当时我很意外。”李蓉芬告诉记者,“通过走访才知道,小乾回归社会后,同学们都不愿意接近他,父母也对他没了信心,他只能回到过去的状态。”李蓉芬随即向领导汇报,将小乾作为“家访”对象,不定期地进行教育,并走访其家人、学校老师、同学,进行深入交谈。
该院检察长刘新文介绍说:“从2007年开始,我们对那些被判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相对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建立"家访档案",帮教期限定为一年。一年以后如果效果不明显,则视情况延长帮教期限。”截至目前,该院已经为8名未成年人建立了“家访档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