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记者15日获悉,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日前联合签发《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决定将在全国各中小学校中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的制度。
其中明确,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每年每生不超过5元。
所谓校方责任险,是指以校方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学校投保后,一旦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包括体育课、课外活动、春游、夏令营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学生提供赔偿。校方责任险的开展,有利于减轻校方或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对于维护学生利益、保障校园秩序、鼓励学校组织学生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都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三个部门联合发文,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具体贯彻落实。据悉,去年5月颁布的该意见明确提出,“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这是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校方责任险将由政府购买。
《通知》从校方责任险投保范围、责任范围、赔偿范围、经费保障、责任限额等关键方面对推行该项制度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框定。
根据《通知》,校方责任险的运作模式是,由各省级教育行政、财政部门和保险监管机构具体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政策办法,并负责校方责任险投保工作,具体可“通过招标等形式合理选择承保机构实施统一投保”,力争实现全国各所中小学校“应保尽保”。
据悉,目前各主要财产保险公司都开发有校方责任险产品,只是投保率不高。校方责任险制度实施后,学生一旦发生意外,除了可从学幼险项下获赔,还可从校方责任险项下累积获赔(前提是校方确有过错)。
不过此间专家指出,保险作为一种经济杠杆和手段,遵循其内在经济规律,也并非“包治百病”。校园安全问题特别是事故纠纷处理,涉及教育、公安、法院、保险等多个相关部门,需要建立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安全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据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