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4月15日电(李荣、袁昭宇)上海基层探索交通事故争议“联动调解”机制。全市第一家集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人民调解于一体的“三调联动”式交通争议调解委员会15日在徐汇区挂牌成立。相关人士表示,联动方式将减少交通事故调解中的“空调”现象,当事人也不用反复奔走,一般情况下当天调解,当天就能解决。
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后在徐汇区解决交通事故争议,要么双方当事人就地协商解决;双方解决不了的,可申请由徐汇区交通事故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和以往交警调解或法院调解不同的是,当事人不用反复奔走,除非有一些特殊的手续上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交调委当天就能解决。
据了解,以前交通事故争议调解是“各做各的”,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效率不高。交警调解由于不是法院的判决,不具有强制力,所以在费用的赔偿方面有时会发生当事人反悔现象,使调解结果由于执行不了而变为“空调”。法院调解从递诉状到取证审理、进入司法程序,时间较长,当事人来来回回要跑好多次。而人民调解如果没有交警和法院的支撑,仅靠自身努力也显得力量太单薄。
此次实施“三调联动”后,各相关方面既各司其职,又力量互补。徐汇区司法局人士说,交警发挥事故取证、责任认定的优势,法院在程序等方面依法把关,而人民调解则在法院刚性原则下充分发挥调解的柔性作用。通过整合三方力量,一般情况下可做到当天调解,当天出具具有民事合同效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使调解效率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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