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的”程序
针对干部家庭申请子女鉴定的,在该管理办法中,还有“更严格”的规定。
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在商洛究竟是什么情况?
2002年,陕西省新的计生条例颁布实施后,2003年5月16日,商洛市政府曾经下发过一份文件,名为《商洛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据商洛市计划生育局科技统计科科长王亚宏介绍,自该办法实施后,商洛市在2003年和2005年那两年,分别组织过两次集中鉴定。
按照该办法要求,鉴定前,要成立“由商洛市组织、纪检、监察、人事、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及4名具有副高以上医学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商洛市病残儿医学鉴定领导小组”,由该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管理和监督整个鉴定工作。
然后,还要建立“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库”,即由市计生局临时聘请鉴定医生或专业人员到商洛来对病残儿集中鉴定。
王亚宏说,每次鉴定前,领导小组才研究请哪些人,所以,并不是外界某些人认为的,患儿父母可以直接找到医生“走后门”,因为,“患儿父母知道哪些医生来做鉴定的几率很小的。”
据统计,在2003年的鉴定中,商洛全市共申报134人,最后符合条件的107人。2005年那次鉴定,申报的168人,最后符合条件的128人。在丹凤县计生局出具的档案里,这两批鉴定中,就有名单上举报的数名丹凤官员,其最终鉴定均得以通过。“两次鉴定,我们都是从西安找来的专家和医生,把要求做鉴定的孩子集中到一所学校的教室内,对比申报时提供的照片和病历,集中鉴定。”王亚宏说,数据显示,两次鉴定都查出有不符合条件的,说明鉴定过程是科学严格的。
而针对干部家庭申请子女鉴定的,在该管理办法中,还有“更严格”的规定。
按照要求,“凡科级以上干部,县区计生局在对申请资料完备性审查通过后,还要送县级组织部门审查,一般干部送人事部门审查。”组织和人事部门审查后,县计生局再报市计生局。
而这个鉴定程序,仅仅是2003年以后才适用的。
至于2003年以前的鉴定程序,也就是丹凤干部二胎现象中比较集中的1990-2003年生育第二个子女适用的鉴定程序,王亚宏表示,“我任这个职务才几年,以前的,不太清楚”。
丹凤县计生局局长淡兰治称,2003年以前,关于病残儿鉴定工作,也基本上是按照现行的办法在做,只不过当时没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当然也是很严格的,不可能作假的”。
可能的漏洞
病历作假——— 可能是整个病残儿鉴定过程中,最容易操作却又最不容辩解的程序漏洞之一。
淡兰治的说法,被一名熟悉当地情况的干部所质疑。他说,在上世纪90年代,“申请病残儿鉴定比现在容易得多,只要县医院认识个把熟人,就能把一套病历搞定。”
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举例说,在丹凤,有一个众所周知的事情是,县医院就有为数不少的职工家里,出现超生二胎现象。
“这个也算是利用职务之便吧,在这么个贫困县,只要能编出一套病历,申报到县计生局,如果中间环节再有个熟人什么的,初审鉴定没有问题,准能通过,至于市上的终审鉴定,那基本是在县局的意见上签个字、盖个章而已。”
有关县医院职工超生一事,淡兰治并不否认,他说曾经也查处过,“县医院是有个别违法超生现象”。
谜团似乎渐渐有了头绪,病历作假——可能是整个病残儿鉴定过程中,最容易操作却又最不容辩解的程序漏洞之一。
从技术上看,相对于申报之后的一系列复杂程序,这个源头上的作弊,几乎可以导致所有后续鉴定程序的“完全合法性”。
因为,针对一些特殊病情,比如癫痫,除非当场发作,一般情况下,病人几乎和正常人一样。在市一级计生部门组织的集中鉴定时,只能依赖过去的病历来作出判断,病历无疑成了决定鉴定结论是否成立的唯一证据。
而其“不容辩解”性,是因为病历这种东西,本身就出自专业人员之手,再由专门人员来检查,适用的是同样一套医学技术理论,自然难于辩非。
刘向天分析认为,如果一名家长蓄意要生二胎,对于某些非显性的疾病,至少就有两种稳妥的制造虚假病历的方案:
第一种是从医院和计生部门找关系,也许根本就不用把孩子带到医院,便可以从技术上编出一套病历材料;第二种,就是用别人家的病残儿去大医院做检查,病历自然是真的,但名字却是假的,“你见过到哪个医院挂号需要出示身份证?”
那么为什么多年来又没人举报,或者引起重视?
多位受访者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中国的传统观念和乡土文化里,尤其在贫困地区,人们往往渴望多子多福,至少也要家有男丁,续传“香火”。
因此,一般经过辗转周折要申请生育二胎的家庭,自有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即便弄虚作假,四邻亲朋大多也是鼓励、支持,甚至还会帮忙,即使毫无关系的知情人,也不会举报到计生部门,“在多数人看来,这是断人后的事情,一般不会去做的”。
“历史问题”遭举报基层官员应深省
丹凤县位于商洛市境内,是国家级贫困县之一。312国道从县城穿过,交通较便利,若论区位优势和经济实力,在商洛市辖的六县一区中,还算中等偏上。
此次被举报的丹凤“干部二胎”现象,严格说来,只能算个“历史遗
留问题”,多数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而涉及的二十多名现任领导干部,其实在生育二胎时,很多人也并未担任领导职务,只是一般的公务员或者办事员。
那么,为什么会在全社会都倡导“科学计划”、“稳定低生育”的今天,在农村生育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革的当下,这个“历史问题”还会遭到如此“举报”?
如果排除举报人个人原因,答案只有一个:基层干部正在受到公众事无巨细地监督。而这种现象,已成为如今县城民主建设中最普遍、最经常的行为——— 从积极意义上看,这种在当事人看来“心怀恶意”的举报,无疑是县城民意政治的进步显现。
有社会学家曾说过,“每一座县城都是中国的缩影”,县域社会的进步,县城思想的解放,定然会影响整个社会的进步和整个民族的解放。
与此观点呼应,如今走在丹凤县城,从基层墙体广告中最常见的计生宣传标语看,“女孩男孩一样好”、“少生孩子多种树”之类标语已渐少,而标出了“提倡生育文明”、“实现性别自然平衡”等更多富有内涵的宣传语言。这也算是农村生育观念变化的体现。
此次调查中,因受限于各种历史形成的客观原因,且拘囿于新闻伦理所不允许干预的底线,所以,只能将事实呈现,而无法深究其责。在受调查的二十多人当中,不排除的确有“孩子生病”的情况,但更多的人,真相到底如何,也许只能留给“心知肚明”的当事人自己去反思。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面对越来越民主化、常态化的监督,如能进行经常性的深思反省,实为难能可贵,所谓“以身作则”,每位干部更应从自身的家事、私事是否检点严格做起。
反过来,从基层民意监督的特点看,人们往往对领导干部职务行为的失误可以适度原谅,但对以权谋私、私事越权的行为,往往一触即发、深恶痛绝,并极易蔓延愤怒,从而恶化干群关系,破坏官民诚信。
由此看来,此次举报,不管“过去时”还是“现在时”,丹凤的基层领导干部们,如能正确看待此事,虚心接受公众更广泛质疑,认真分析群众举报的内容,检查自己工作的不足,那么,也算是思想解放、为民执政的体现。
如此,对于举报者来说,此举也才真正“善莫大焉”。谢正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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