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4月15日电记者邓红阳打长途每分钟5至8分钱!看到广告上说用回拨电话卡打长途的业务很赚钱,3个创业者便向郑州的一家公司交了数万元的“培训费”成了代理商,但很快发现这种业务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记者今天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3名代理商胜诉。
2007年2月,东莞的张新明在网上看到河南德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则广告,上面称该公司经营的电话费及网络电话费非常便宜,拨打长途电话只需要每分钟5至8分钱。于是,张新明和德义信通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张交3.8万元服务培训费,德义信通提供易话通、网络电话、商灵通、电话直拨卡和回拨卡等产品。张新明交过钱后,带着从德义信通购买的中国通商务IP卡回到东莞,当上了东莞市总代理。没过多长时间,顾客就投诉回拨卡无法使用。与此同时,电信公司也找上门来,说回拨卡、直拨卡无偿占用他们的线路,属于违法。
2007年7月16日,张新明来到郑州,要求德义信通退还他在其账面上的2000多元钱被拒绝,他便将对方告上了法院。同时,来自厦门、西安的代理商叶爱木、刘丁,和张新明有同样的遭遇。他们也把德义信通告上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新明和德义信通合同中约定经营的通话业务,属于实行许可制度的电信业务。德义信通违反该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与张签订的以经营该业务为内容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据此,法院判决,德义信通返还张新明3.8万元培训费和2000元话费。与此同时,叶爱木、刘丁也领到了胜诉判决书,德义信通分别赔偿两人3万元、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