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共救起十一条人命
景德镇民警陈伟进用实际行动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有句名言:“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这句话是景德镇市昌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陈伟进的座右铭。
15年如一日照顾残疾孤老
陈伟进15年如一日照顾残疾孤寡老人邹根妹的故事,在石狮埠街道和昌江公安分局传为佳话。
15年前,时任石狮埠街道团委书记的陈伟进把邹根妹作为帮助对象。15年来,他一直照顾着老人,并经常给她送去生活物品。老人卧床数十年,渴望看到外面的世界,陈伟进借来轮椅,推老人逛珠山路、瓷都大桥,夜晚,又去广场看瓷都夜景。数十年来未下床的老人含泪见到了外面精彩的世界……
陈伟进给老人送去了温暖的深情,可从未透露过自己的职务和姓名,直到2001年老人托人写信到报社,才知照顾她多年的是昌江公安分局民警陈伟进。
两年多时间救起11条人命
在水上派出所会议室里,有一面写着“舍己救人”的锦旗。与其他锦旗不同的是,抬头写的是“水上派出所031048警官”。
据了解,2002年4月16日凌晨,一名七旬老妪跳进昌江轻生,被陈伟进救起,急送医院挽救。经过询问,老人因外孙女与儿子怄气,一时想不开跳了河。
老太太告诉小陈,儿子在某集贸市场卖卤菜。天下着大雨,小陈在雨中找了1个多小时,可老人的儿子却说不认识老人,后又说不管,要妹妹管。直到中午12时许,得知母亲消息的女儿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可陈伟进始终不肯说出自己的姓名,她只好悄悄记下他的警号。
拯救生命,小陈义不容辞。他在水上派出所两年多时间,救起轻生、失足落水者11名。
先后获得多项荣誉称号
因工作需要,陈伟进后来被调往分局治安大队分管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危险化物品、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工作。
上任以来,他加大管理力度,使昌江区实现“四无”,即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特大火灾事故;无民爆物品丢失事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了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陈伟进时刻以“为人民服务”宗旨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连续3年获得“省水上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还先后获得景德镇市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标兵、优秀公务员、抗洪抢险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作为景德镇市政法系统唯一当选第二届景德镇市职工职业道德十佳标兵的他,代表十佳标兵在表彰大会上发言时说:“成绩和荣誉只属于过去,我要以此为起点,自觉地做好工作,再立新功。”朴实的言语、庄严的誓言,他一直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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