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顾威)4月2日,辽宁省大连开发区一中外合资企业谋求连任的工会主席没有获得区总工会批准,主要原因是该主席在任职期间工作不尽职,没有得到绝大多数职工的拥护。据介绍,该区从2003年实行工会干部直选到现在,已经有13名工会主席因上述原因被取消连选连任资格。
从2003年开始,大连开发区总工会开始在企业试行直选,目前开发区内所有企业全部实行了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直选。
开发区总工会为选举制定了一套非常严格的程序。先由职工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海选”委员,然后按照当选委员得票数,按照企业规模及委员数(多为5人到7人),排在前3位或前2位的委员进行演讲竞选主席,并由职工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
换届选举时,区总工会要下发一份“会员对企业工会评价表”,表中有“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为职工办实事好事情况”、“工会发挥职工民主参与作用情况”等5大项,请会员打分评价。总分是100分,满90分是“满意”,低于55分是“不满意”。如果会员总体“不满意”,区总工会将会把测评结果告知企业党组织,综合各方意见,提出改选意见。
与此同时,开发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随时了解各企业工会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尽职、企业多数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及员工代表提出罢免要求的工会主席,区总将多方征求意见,随时进行改选。曾有一名港资企业的工会主席,不敢为被拖欠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的职工说话,职工意见非常大。区总工会及时召开会员代表开会,按程序将这名主席罢免,选举了新的工会委员会和主席。新当选的工会主席积极与区总工会配合,通过法律手段、协商手段,将拖欠的400多万元工资等款项发到了职工手中,企业工会工作充满活力。